专项监督是规范工作流程、防范廉政风险、保障单位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手段。近年来,院纪委围绕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后开展科研副产品处置、试剂耗材采购、合同管理、院外项目资产管理、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三重一大”决策执行、违规租赁社会车辆、违规外拨经费和处置外协基地科研副产品、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对外采购服务、租赁院外试验用地、试验用房、院名授权使用等18项专项治理,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可遵循以下路径:
一、明确监督目标,精准锚定监督方向
专项监督需以制度为纲、以需求为导向。一方面,要依据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定监督主题,如基建工程质量监督聚焦“十四五”规划以来项目的合规性与安全性,院名授权监督紧扣廉政风险防范;另一方面,明确监督核心目标,围绕具体工作领域的关键问题,如工程建设的全流程隐患、院名使用的规范合规等,划定监督范围与重点,确保监督不偏离核心、不流于形式。
二、构建“自查+抽查”模式,全面排查问题隐患
(一)分层组织自查。明确各单位(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其对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全面自查,如实填报自查表格,涵盖工作全流程关键信息。同时限定自查报送时限,明确报送要求,确保自查工作有序推进、数据真实完整。
(二)做好数据分析。根据专项监督的具体内容,向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调取数据、管理台账以及相关资料等,通过大数据筛查,查找各单位(部门)存在的问题,是否有重复项或漏项、是否有违规行为等,逐一与相关单位(部门)核实,确认为不规范甚至违规行为,及时告知督促立行立改。
(三)精准开展抽查。结合自查数据与数据分析结果,针对性确定现场检查对象与范围,通过查阅台账、个别访谈、调取凭证、实地走访等多元方式,深入核查自查情况,重点关注自查中可能遗漏或隐瞒的问题,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
三、深化长效治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
(一)严格落实整改。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部门)立查立改、分类处置,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与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复杂问题持续跟踪,推动整改落地见效。
(二)健全长效机制。以专项监督为契机,举一反三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监管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强化风险防控和规范操作意识,将专项监督内容纳入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同时明确各层级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管理效能。
(三)适时整改“回头看”。根据后续监督检查和各单位(部门)整改反馈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回头看”,主要检查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建立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等,深化拓展专项治理成果,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的再落实。
四、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有力震慑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自查不实、虚报瞒报、敷衍了事等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畅通问题线索反馈渠道,公布举报电话与邮箱,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参与监督,确保专项监督工作全程透明、监督效能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