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研业绩积分考核的实践成效
针对在新时期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少数科研人员“躺平”现象,压力传导不畅等情况。在院领导指导下,农经所经全所多轮研究,于2022年7月所出台《农经所科研考核办法》,2023年进行了修订。该《办法》以“积分考核”为抓手,以个人和团队为双考核对象,有效推动了技术服务与科研创新融合互促,推进了农经所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在《办法》引导下,全所聚焦科研成果产出,在全部完成2020-2023年农经所目标考核任务的基础上,2022-2023年在重大社科奖项获得、科研经费到账、省部级领导批示、高质量论文发表等方面都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有效提高团队凝聚力与科研积极性。
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办法》实施以来,虽然促进了全所发展,与全所新的周期目标任务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科研人员的基本分设置偏低,团队及科研人员完成积分指标“压力小”,基本全部科研人员皆能完成考核任务;二是科研积分赋分分散,部分小成果、小业绩累加即可完成考核基本分,不利于谋划积累大成果;三是因所考核到个人,科研人员优先选择完成自己的积分任务,不利于首席对团队的整体把控与任务安排。
三、进一步优化科研业绩积分考核办法的几点思考
1. 科学界定考核基本分。根据在职在编科研人员岗位等级,确定动态调整的考核基本积分。考核基本分由科研创新积分和技术服务积分共同构成。科研创新积分计分在每年修订的《农经所科研业绩奖励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技术服务积分为个人承担的技术服务收益年底可分配金额1万元折1分。考核基本分根据过去2年实施情况适度上浮,考核结果基本控制在达标率75%左右。
2. 聚焦重大成果产出。重在奖励所三年考核任务中涉及的突破性大成果、大业绩,每年从所发展基金中留存固定额度作为此类业绩的定额奖励,首个完成的成果所有人奖励翻倍。通过现金奖励与积分协同,引导团队产出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重在科研业绩产出与长远发展相融合,考虑对担任学术期刊副主编、与自科团队开展合作、专攻某类产业开展持续性研究等给予科研创新积分。
3. 强化团队整体考核。根据团队人员职称和岗位聘用情况,结合所分配给各团队的科研任务,测算各团队总基本分。所重在考核团队积分,由团队首席考核团队成员,赋予团队更多自主权。年底实际积分超额完成比例最高的团队获评所优秀团队,给予适当奖励。获评院优秀团队在所测算基本分基础上乘以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