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才评价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这个导向能够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充分体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体现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对人才成长规律和人才价值的尊重。同时,有利于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正向激励作用,促进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把精力放到通过创新创业施展才干、实现价值上,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更好地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人才优势、科技竞争优势。

人才评价在事业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关系到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还直接影响到单位的绩效和长远发展。首先,明确事业单位的发展定位,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人才评价与高校同质化,偏离了既定方向,不利于事业发展,最后落入“基础研究不如高校、应用研究悬在空中”的尴尬境地;其次,分类构建符合科研活动特点、体现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按照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分类建立科学合理、各有侧重的人才评价标准,适当加大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科技人员的比例;最后,建立常态化分类考核评价机制,打破“一评定终身”“职称到顶、事业停滞”的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