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研究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实验室是我院及下属专业研究所最为重要工作场所。通常情况下,实验室内会安放有大量仪器设备,存放着必需的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及有毒物质。各种实验操作也会普遍涉及到使用危化品、压缩气体、特种设备,甚至在高温、高压、强磁、微波、辐射等特殊条件下进行,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爆炸、触电、中毒、放射性伤害、污染环境等事故。实验室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难以挽回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因此,实验室安全关乎职工生命健康,关乎单位财产安全。

鉴于在全院科技创新组织架构中,研究所和团队才是实验室的实际使用者,院在实验室安全管理上要全面构建“院统一领导、职能部门专责监管、研究所具体落实、职工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尤其要推动研究所和团队落实好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一、  推动研究所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1.  推动研究所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所内部要健全从所长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所长、副所长要亲自推动全所实验室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所办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要抓实安全检查,督促问题整改。团队首席要认真落实全所实验室安全生产制度,确保本团队所属实验室安全设施、重要仪器设备的良好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团队其他成员要把好实验计划/方案审核关,确保实验有可靠安全措施。

2.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体职工守法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增强自我约束。二是加强对实验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安全生产理论教学与实践技能培训,保证他们具备岗位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的、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具备而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

二、  推动研究所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3.   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对涉及生物安全、剧毒/易爆化学品、危险气体、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等各种危险源的实验操作,研究所要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实验关键环节、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加强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4.   健全完善研究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研究所要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实验室、实验仪器、实验环节以及仓库等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彻底整改。

5.   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研究所应加强对动火、登高、设备检查维修、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做好技术交底、人员培训和旁站指导等安全管理,监督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纠正违规行为。

三、  推动研究所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6.  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研究所应配齐与实验风险相匹配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7.  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研究所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同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