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共识项目的理解和认识

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篇章中写道“建立专家实名制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非共识”这三个字最早接触是在亚马逊创始人贝索斯的名言,“如果你要创新,你必须愿意长时间被误解。你必须采取一个非共识但正确的观点,才能打败竞争对手。”贝索斯鼓励创业者首先是要做非共识但正确的事,其次是坚持信念全力以赴。所以非共识项目指的是在科技创新活动中,因其创新性、颠覆性的理念而与现有知识体系和共识不一致的项目。非共识项目的特点是创新性强、风险高、难识别、争议大,挑战现有的知识体系、标准和规则蕴藏着重大创新思维和原创性、颠覆性创新机遇,可能带来科学技术的重大发现、重大突破,从而促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非共识不是胡思乱想,更加不是抬杠。

非共识项目对于实现原始创新非常的重要,对国家科技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一是推动科技创新突破。开拓新领域,非共识项目往往涉及一些超越当前主流认知的想法。如早期量子计算的概念提出。激发创新思维,非共识项目鼓励科研人员和创新者跳出传统思维模式。如新能源汽车。二是满足多元社会需求。适应社会变化趋势,社会在不断发展变化,非共识项目可以更好地适应这些变化。比如共享经济模式,是一种非共识项目。挖掘潜在市场需求,非共识项目能够挖掘尚未被发现或者被忽视的市场需求。如一些小型化、个性化的智能家居设备。三是助力经济结构转型。催生新兴产业,非共识项目是新兴产业的重要孵化器,如块链技术;优化产业结构,非共识项目可以促使传统产业进行升级和转型。例如,制造业中的工业互联网的理念。

非共识项目评估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同行评议的局限性。同行评议往往基于现有的知识体系和研究范式,对于突破传统的非共识项目可能存在偏见,专家们可能因为个人的研究背景、学术观点等因素,对非共识项目的评价产生分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其次非共识项目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非共识项目可能采用不同的评估标准,导致评估结果的可比性和公正性受到影响。在技术研发项目中,由于技术本身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对其评价往往出现非共识现象。

    因此,发挥专家实名推荐,需要对我们专家有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推荐专家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在推荐时出以公心,以对科技创新负责、对国家发展负责的态度,推荐出真正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项目。二是推荐专家要有独到眼光。深刻把握未来方向,能够洞悉非共识项目的可行性和巨大创新机遇。三是推荐专家要坚持创新意识。坚持源头创新,破除跟随思想,不能以国外有没有类似研究、有没有先例、是不是国际热点等作为评判标准,而应建立鼓励重大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的思维观念和评价导向,引导我国科学家勇闯“无人区”,突破现有科学技术理论框架,加快原始创新和颠覆性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