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而实现产业兴旺则应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农业科技创新是农业现代化的战略支撑,必须发挥科技创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关键作用,以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目前,泰州市农业科技创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创新链与产业链发展融合度不够。当前农业发展已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农村科技创新供给水平还比较低,尚不能满足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现状,供给与需求错位,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市场信息不对称导致研发与市场脱节,供需双方无法精准对接,科研成果难做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总体上处于少量领跑、大部分并行和跟跑的格局。

二是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制约农村科技创新的“人、地、钱”资源因素尚未根本解决。农业项目由于投资收益期长,产出率低在土地使用、获取资金上存在很大的制约。农业科技人才在结构、质量上还有不足,一些领域科研人才断层问题凸显。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土地使用、资金获取等相关支持政策未落实到位。

三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成果转化缺乏相应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专业化机构,科研资源共享不充足,大批量科技成果难以真正成为生产力应用。如何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换的“最后一公里”?成为亟待探讨解决的问题。

四是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农业科研与基层推广服务缺乏紧密衔接,技术人员断层和知识老化问题严重,农村科普教育缺乏,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亟待完善。

因此建议,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应坚持“四步走”:

一是促进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要建设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孵化培育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特色鲜明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把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要大力培育“一镇一业”和“一村一品”,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要完善可操作、可实施的人才流动配置体制机制,让青年科技人员带薪到龙头企业兼职、创新创业,构建地方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业企业的深度融合协同平台。

二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科技需求,优化科技创新布局,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构建各类创新主体协调互动和创新元素高效配置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服务乡村振兴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要完善适应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规律的保障制度,改革科技管理方式,激发创新动能,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供给。是要以重大项目为牵引,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联合创新,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从点到链的支撑能力。

三是深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校培育人才的作用,加大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要完善落实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各类优秀技术、管理、经营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形成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农村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形成创新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的新局面。

四是建立健全政策制度保障体系。要积极落实各项农业科技创新财政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要落实各项针对科技人员的激励奖励政策,对完成、转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要落实中央关于农村金融、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地方优惠措施。同时,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激励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