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的几点思考

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更是科技人员、科研团队、科研单位在科技创新领域立足、立身、立名的根本。因此,切实履行好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人人有责,任重道远。那么个人、集体如何紧绷科研诚信“这根弦”?本人就一些典型案例浅谈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典型案例与特征

(一)数据造假、论文抄袭、重复发表与申报、不实署名

科研造假主要指主观虚构和描述不存在的事实,或将客观事实加以修饰,使其失去客观真实性,主要表现在伪造、篡改、抄袭、重复发表与申报、不实署名等方面,这些行为严重背离科学研究的基本准则。

案例1:美国马里兰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主任Richard Eckert被查明,参与由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资助的19项研究项目中,共13篇学术论文(共被学术界引用了488次)涉及伪造了Western blot和显微镜图像数据,累计影响了高达19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亿4千万元)的科研经费,存在严重的研究不端行为。

案例2: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百人计划’获得者团队论文频频遭遇打假,两天四篇论文中数据图标被重复使用或经过了PS处理,遭学界质疑并引发多篇撤稿。

案例3:青海省人民医院何某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存在未经同意使用他人署名和擅自标注他人科学基金项目等问题,论文的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何某被取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

(二)采取请托、贿赂、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

科研项目、成果等申请和评审过程中的请托行为日渐普遍,成为危害我国学术生态的一个“顽疾”。

案例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办的《中国科学基金》期刊曾发布的一篇论文显示,2018-2021期间,评审专家在项目评审中,没有被“打招呼”的比例始终只有二成多,而被打过招呼的比例超过七成。

案例5:2021年7月,孙倍成在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工作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孙倍成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搜集、分析潜在的评审专家信息并实施请托、“打招呼”,寻求对其申报项目予以关照。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案例6:2023年6月,中国农业大学赵某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了2023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经查,其申报书在主要指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点等方面抄袭了其他已立项项目内容。科技部已依规终止了该项目评审程序,该项目未获资助。

(三)套取科研经费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扩大使用自主权、强化绩效牵引是新一轮经费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在科研经费管理由概算制向包干制探索过渡的重要时期,科研经费违规使用的现象却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科研环境和公共利益。

案例7:中国农业大学原教授李某,侵吞、虚开发票、通过研究生虚列劳务支出套取科研经费,并伙同张某将经费以技术服务形式入李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占为己有,并投资其他多家公司。

案例8:浙江大学原教授陈某某在申报与中标某重大专项课题过程中,利用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制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外协转拨套取科研经费900余万元。

(四)违反科研伦理、转基因生物安全规定

科研伦理是指科学研究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社会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对于应当进行伦理审查的科研活动来说,伦理审查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置性程序,其目的是审定科学研究内容和过程是否符合伦理要求。不履行伦理审查义务或不执行伦理审查意见的行为均可界定为科研不端行为。

案例9:2018年11月26日,贺建奎“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引发轩然大波 ;12月19日,贺建奎入选《Nature》年度十大科学人物。2019年1月21日,从广东省“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调查组获悉,已初步查明,该事件系贺建奎为追逐个人名利,自筹资金,蓄意逃避监管,私自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

案例10: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技术检测机构检测发现,海南九圣禾农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转基因玉米试验。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试验,销毁涉案的转基因玉米材料,并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

二、几点认识与思考

1.深刻认识科研诚信、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的逻辑关系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是科研诚信的重要基石,科研诚信强调的是个体行为的诚实与透明,科学道德则进一步从伦理角度规定了科研活动中的价值标准和责任义务,而学术规范则提供了具体操作的准则,确保科研活动得以高效、有序地进行。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科研失德、失范,何其可怕?要充分预见违反科研诚信对个人、对集体、对学科领域造成的严重后果,有所敬畏。

2.坚决遵守日常科研活动中的几个硬性要求。一是科学数据的获取与应用务必原创、力求精准,要保持留存实验原始数据、试验记录的科研习惯,做到数据与图表以实为据不篡改、相同成果不重复发表、他人科研成果不剽窃。二是形成科研成果的过程务必规范透明,要从科学问题凝练、解决问题有效途径与成果渐进熟化等阶段科学谋划和设计、严谨推理与求证、谨慎定义及公开。三是项目实施与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其中特别要针对纵向科研经费使用与横向技术服务收益分配要有界定、区别化。在纵向项目经费执行过程中,管理部门既要在放管服的总体要求下减少浪费科研人员时间,又要做好过程监督。对于科研人员来说,不论是包干制项目或是预算制项目,既不能搞歪门邪道,也不能大手大脚,要充分放大科研经费使用的效能。

3.准确把握个人荣誉与集体利益的平衡点。科研团队是科研工作的核心力量,团队成员之间应该相互信任、尊重和支持,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和团队精神,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氛围,确保团队成员能够及时分享研究成果、交流思想和解决问题。对于一个团队领导者来说,要注重科研资源合理分配,科研成果按贡献度排序署名,成果收益集体共享,平衡好个人荣誉与团队集体利益,同时以有组织科研与链条化协作模式推动科研团队高效运行,从而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

4.科研诚信氛围的营造需要有覆盖到个人和集体的监管体系不良的科研诚信氛围会让科研集体成为“大染缸”,科研院所作为科研人员集聚的“微型社会”,管理部门不仅要明确阐述科学研究、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应该遵守的相关行为准则,说明有关科研诚信“应该做”的方面,还要定期开展科研诚信考核,说明有关科研诚信“不能做”的方面。对“有问题”的行为,形成负面清单,并及时开展严重失信行为数据比对、核查等工作,逐步建立并完善院层面科研诚信“一票否决”制,形成警示效应。

总之,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是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的先决条件,我们要坚持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正确科研观,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