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科学谋划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做出总体部署,具有继往开来的里程碑意义。全会提出:“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旨在激发科研单位的创新活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之一。现就科研单位探索企业化管理,提出以下思考。
一、企业化管理是提高科研单位创新效率的前瞻性变革。科研单位是科技创新的前沿阵地,也是促进技术变革的主力军。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全国科技人员由新中国成立初期不超过5万人,专门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仅600余人,到2020年底扩展到11234.1万人,居世界首位。然而,我们也可以看到,庞大的科研工作队伍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传统的科研管理模式往往注重学术研究与理论探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科研成果的市场应用与经济效益,创新成果市场接受度低;二是科技人员群体大,竞争激烈,内卷现象比较严重,部分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低水平重复,回避高精尖难度大急需突破性创新的现象尤为突出;三是维“成果”维“文章”维“帽子”,盲目追求短期成果,重复性、跟踪性、追热点问题依然存在。因此,科研单位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对于提高科技创新效率,提升科研成果的实用性,避免盲目研究与资源浪费,实现科研与市场的有机结合,显得尤为重要。
二、 企业化管理需要解决“效率提升”和“效益导向”这两个主要问题。“效率”和“效益”是企业化管理的两大核心,通过管理制度和措施提升创新效率,通过市场导向引导创新方向来提升效益。效率直接关系到科研项目的进度、资源的利用以及最终成果的产出,应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优化管理流程减少管理人员队伍、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加强经费使用投入产出比考核、创造公平公正理性竞争工作环境等等。科研单位可以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强人员管理和人才培养等措施,实现对各类资源的精准配置和高效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和低效使用,从而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创新效率。农业科技创新是典型的应用性学科,效益是检验其创新效率的唯一标准,需要政策引导科技人员面向市场、面向需求进行科研选题,避免盲目科研、跟风科研、文章科研。
三、企业化管理必须综合考虑农业科研单位的性质特点。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鲜明的公益性、长期性和基础性特点,科技创新周期长,创新技术的主要用户和受益者是广大农民,受众面广,技术推广速度慢,成果转化收益低,这也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困难的主要问题之一。因此,结合农业科研单位的特点,实行企业化管理应注重做好以下几点:一是要分类施策,面向市场类、科技创新类、公益服务类和科技支撑类分别制定与其工作性质相适应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二是基于农业科研的公益性特点,应保障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避免无序的项目申报竞争,造成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浪费,保障科技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技创新工作。三是加快人才培养,培养热爱科研、热爱农业、扎根一线的科技人员队伍,同时要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与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相适应的人才成长渠道和激励政策。
当然,科研单位企业化管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尤其是农业科研单位。如何平衡科研与市场的关系,如何确保科研成果的学术价值与经济效益相统一,都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与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