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财务助理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基于《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启示

2023年1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我国首部全国性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具体为:一、坚持诚信、守法奉公;二、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三、坚持学习、守正创新。《规范》是对财务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对财务助理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也有借鉴意义。

我院自2017年实行财务助理制度,目前全院16个研究所均设有财务助理。财务助理由研究所负责日常管理,财务处组织定期业务培训,是研究所办公室中除主任、科研助理之外的重要组成。不仅如此,大部分研究团队也有专门负责财务报账的人员,因此我院实际履行财务助理职能的人员队伍并不在少数。

日常工作中,财务助理负责科研团队项目预决算、经费拨款、支出、调整等全方位科研和经费管理辅助工作。加强财务助理职业道德规范建设既是科研经费管理的内在要求,又是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既是财务助理队伍建设的内在需要,又是提升科研经费财会监督水平的重要基石。

那么财务助理的职业道德规范究竟是什么?目前尚无定论,但是财务助理具有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的双重性质,可以认为是为某一具体科研项目、科研团队或研究院所提供专职财务服务的科研人员。从这个角度,《规范》亦可作为财务助理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目标。

如何加强财务助理的职业道德规范建设?笔者认为可以从院层面和财务助理自身两个方面压紧压实责任:

1.院层面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可由财务处牵头组织业务培训,并就《规范》内容进行专项学习,重点结合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政策解读,并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具体指导。同时结合对财务助理的考核评优,重点关注项目管理质量、财务绩效考核上的完成情况,以反映财务助理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成效。

2.财务助理突出主体责任。财务助理是一个综合性的人才岗位,除了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外,优秀的执业品行、较高的文化涵养也非常重要。财务助理应当充分发挥自觉,坚持学习、善于学习,厚植基础、拓宽视野、将所学知识用于科研服务的实践,同时在实践中锻炼能力、增长才干,在职业道德规范培塑的过程中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