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企合作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的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目标导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将农业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体,有助于推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农业科研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科企合作有助于充分发挥农业企业与农业科研单位的资源优势,促进技术创新所需的各种生产要素有效组合,形成集研发、生产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高双方的自主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引领现代农业发展。联系我所成果转化实际,有几点思考。

一是建设科企合作科技研发平台。依托农业科研单位种质资源、高层次人才、技术研发等现有优势,合力打造核心研发团队和高水平研发平台,联合开展国家、省市重点平台的创建,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采用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科企合作模式,面向市场,围绕企业需求开展技术攻关,实现“出成果”和“用成果”的有机统一,推动产业创新转型。

二是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示范作用。农业龙头企业连接了科研创新端和产业应用端,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重要载体,是乡村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通过科技人员与企业的精准对口服务,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典型引领与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优秀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落地转化,在成果的规模应用中实现科技成果的推广。

三是探索创新产学研合作新模式。通过探索多形式的“科研单位+企业+基地+农户”、“科研单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科研单位+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的产学研合作联合体,着力构建现代农业成果转化新模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单个农户面临的市场不健全、技术与服务落后等困难,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科技成果有效衔接。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多环节的增值收益,促进科技成果助力农民持续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