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研副产品管理廉政防控举措落实

近年以来,随着我所科研经费和科研项目数量的逐年增长,在科研成果不断涌现、科研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科研副产品的数量和类型也呈逐年增多的趋势。在开展科研副产品管理风险点排查中,发现存在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监督监管机制不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在加强漏洞防控举措落实上,我们进行了思考与探索。

一、明确了处置方式

坚持放管结合,充分相信和依靠科研人员,积极主动开展科研副产品的处置工作,防止科研副产品因收获或处置不及时而造成变质、损坏甚至烂在田间,既污染环境,又给单位造成损失并带来不良影响。根据科研副产品品种、数量不同,进一步明确分类处置方式,以反哺科研为中心、以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线,修订了科研副产品的3种处置形式和5类处置办法。

二、规范了管理流程

修订办法明确规定了由专人作为科研副产品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科研副产品的实物处置及流程管理。处置前,提交申请,填报《科研副产品处置申请表》,确定处置方式,待审核同意后开始相应处置;处置中,需有本部门 3 人以上参与处置,一次性处置高于1万元的科研副产品需所科研副产品领导小组2人以上现场监督;处置后,提交《科研副产品处置结果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同时详细记录处置台账。制度执行以来,各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科研副产品处置,每个环节都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三、加强了收支管理

农业科研副产品处置收入须及时、足额入所财务账,将其收支纳入整个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做到统收统支,使账户中所有资金来源都能够进行追溯。经办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现金或支票,购入方须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款项缴至所财务,并存入单位账户,不得私存私分。销售的农业科研副产品无论金额大小,必须填开收入票据,数量金额与处置单据核对无误后,由财务归并记入单位相应账户。大宗产品的交易应签订合同,由财务部门按照合同金额监督催收应收账款。

四、强化了监督举措

一是各部门按照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定期开展内部自查;二是实行科研副产品处置年度报告制度,对处置情况进行公开亮相;三是科研副产品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科研副产品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督促各部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四是对科研副产品管理中的违纪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由所纪委进行督查问责。通过以上措施的施行,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确保科研副产品管理工作合规有序开展。修订办法建立了农业科研副产品处置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部门为第一责任主体,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纪律的,对责任人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当然,新执行的科研副产品管理办法,还需进一步在实践中继续跟踪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所实际的农业科研副产品管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