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2022年是我院“队伍建设年”,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高水平创新团打造,院党委下发了《关于实施新时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七大工程的意见》,从院层面制定了实施七大人才培养工程的具体指导意见。果树所领导班子在认真落实院党委决策的同时,分析了青年人员现状、人才现状、未来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后,加强了内培育才的思考,制定了《果树研究所青年人才定向培养办法(试行)》(苏农院果字〔2022〕1号),拟通过骨干人才、种子人才和新秀人才三个层次的人才项目化培养方案,采取个人申报、项目化支持的方式,遴选有发展潜质的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进行定向培养,希望通过5-10年的培育周期,达到培养人才、精准育才的目的。
《果树研究所青年人才定向培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培养办法”)已经正式实施,就培养办法的可行性思考如下:
1.培养目标紧扣院所中心工作的发展要求。人才培养是院所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服务于人才自身的各方面能力提升,从而达到人才与单位之间相互成就的过程。培养目标由申报个人提出,由所学委会进行研究把关后确定,在结合个人实际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一定要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的发展要求,必须紧扣单位考核指标和团队需求,制定切合实际、助力提升、持续发展的培养目标,达到锻炼人才、提升人才的作用。
2.确保人才培养制度的稳定性和长期性。青年人才培养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需要提前谋划、长期谋划。制度的稳定性与长期性是做好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保障。所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每年度的项目申报和阶段考核工作,不能因为领导班子调整等外在因素影响培养制度的稳定性;制度执行过程中可以不断进行完善、调整和修正,要坚决杜绝一蹴而就、拍脑袋决策等情况,确保培养人才目标不动摇。
3.实施精准培养。培养办法明确了申报骨干人才、种子人才和新秀人才的年龄要求、基本条件和考核要求等内容。实施精准培养首先要对单位内部的人员结构、人才情况进行摸底,对青年科技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可以采取“自由申报广撒网”和“精准培育再聚焦”相结合的方式,筛选或选拔出真正具备实施精准培养的后备人才;其次,为后备人才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对标院紫金人才第四、第五层次等人才帽子精准制定培养目标、实施举措、保障支持等具体内容;最后,认真落实培养方案,通过一段时间的项目化定向培养,达到精准育才的目的。人才的培养是长期的过程,集中给予有可能争取到人才帽子的后备人才更多支持和保障。
4.明确培养经费的使用范围。在培养办法里已经明确经费由所自有资金进行资助,申报人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经费预算,由所学委会进行决策。项目经费只能列支有助于提升个人业务能力方面的相关内容,例如参加学术型会议、论文撰写或实验技能等专项能力提升、开展生产一线调研等产生的费用,培养经费实行报账制,由所综合办公室直接管理。
5.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培养办法里提出了动态培养的考核制度。在培养周期内,设置了年度阶段性考核和期满全面考核的要求,旨在督促和帮助被培养的青年科技人员明确阶段性考核人任务、梳理和理清下一步的发展思路,所领导班子和所学委会成员会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提出下一步的指导意见,更为精准的进行培养;同时设置了奖励和淘汰机制,对按期完成阶段性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任务的给予物质奖励,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随时中止人才培养计划,给予淘汰。通过动态管理、奖罚分明的管理机制,达到精准育才的目的。
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在加强对外引才的同时,对内育才也同样重要,制定较为稳定的、长期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提前谋划、精准培养,为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不断努力。